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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时间 |
2026-5-24 |
答复时间 |
2026-5-26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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受理单位 |
广西税务12366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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咨询内容 |
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是否需要附送财务会计报告?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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答复内容 |
企业在报送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时,应当按照规定附送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有关资料。财务报表报送是指纳税人无论有无应税收入、所得和其他应税项目,依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,按其所适用的会计制度编制财务报表,以及确定的申报期限、向主管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会计报表。财务会计报表是指根据会计制度规定编制的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和相关附表。执行《企业会计准则》《企业会计制度》《小企业会计准则》的纳税人,应报送资产负债表、利润表、现金流量表。执行《政府会计制度》的纳税人,应报送资产负债表、收入费用表。执行《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》的纳税人,应报送资产负债表、业务活动表。 | 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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