国家税务总局宾阳县税务局税务文书送达公告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现将下列纳税人的税务文书予以公告送达,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请你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到南宁市宾阳县思远路257号501办公室领取文书正本。联系电话0771-8281910。

纳税人识别号

纳税人名称

需送达的税务文书

52450126355877936G

宾阳县宾州镇绿泡泡幼儿园

宾县税宾分社通〔2026〕13号