广西隆安银丰淀粉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450123695367502)、广西南宁全通保健品有限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45010071140866X)、广西鑫天翼科技有限责任公司(纳税人识别号:450123773866308)、广西美天装饰工程有限公司(91450123MA5L3LD525)等4名纳税人:

依照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》第一百零六条规定,因采取法律规定的其他送达方式无法送达,现向您公告送达《催告书(行政强制执行适用)》,自公告送达之日起满30日,即视为送达。

请您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,到南宁市隆安县城厢镇蝶城路523号205办公室领取文书正本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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特此公告

国家税务总局隆安县税务局

2026年6月10日